广东推动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破解“开户热投资冷”?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22 00:14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政策环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数据共享、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促进广东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末试点以来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出现一些痛点、难点问题。截至2023年6月,广东养老金融产品试点范围全国最全,辖内共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超过228.9万户,开户数居全国首位。“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效果呈‘两低三不’漏斗状,即建立账户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例低、已缴费人数占建立账户人数比例低;产品供应不均衡、选购渠道不畅、民众参保意愿不强。”近日,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指出,试点中已逐渐暴露出上述问题。有专家建议引入财政补贴、企业减税。

  A

  文件亮点

  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有效补充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推动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为加快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提供了重要指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对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功能更加完备的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使退休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待遇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建立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若干措施》主要围绕进一步促进广东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出四个方面措施要求。首先是全力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若干措施》提出强化个人养老金政策及金融产品宣传,以点带面促进个人养老金参保扩面。同时,对各地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推动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营造良好环境。

  其次,《若干措施》要求建立个人养老金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个人养老金专区,集成个人养老金制度介绍、政策背景与解读、开户、缴费、咨询等服务,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畅通地方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沟通渠道。

  避免只谈收益不谈风险、选择性告知

  《若干措施》还提出,强化金融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支持更多金融机构争取个人养老金运营资格,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鼓励各地在事权范围内积极探索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的金融创新举措,为广大企业及其职工提供更多选择,不断提高职工养老保障水平。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风险防控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制度,压实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避免只谈收益不谈风险、选择性告知等导致参保人知情权受损。对人民群众反映投诉的开户、金融产品及风险提示等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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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情况

  开户热:上半年广东个人养老金账户超228.9万户全国第一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三大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以及个人投资的养老金。

  根据试点要求,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四大类金融产品。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并对这部分个人养老金提供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据计算,如果“顶格”购买,即年度缴费1.2万元,最高每年可省税5400元。

  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不少“老广”尝鲜成为首批个人养老金用户。

  记者从广东银保监局获悉,自从个人养老金等试点落地以来,上半年广东保险业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等试点落地,截至2023年6月,广东养老金融产品试点范围全国最全,开户数居全国首位,目标人群覆盖率约90%,辖内共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超过228.9万户,居全国首位,171款储蓄产品、34款保险产品、18款理财产品上线。此外,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保险、基金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瞄准这一全新市场,推出各类养老产品,打响“卡位”战。

  不过,相较于开户时投资者的积极行动和开闸时金融机构的火热角逐,一些投资者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后的投资行为则显得相对谨慎,部分产品遭遇“叫好不叫座”。

  投资冷:产品供应不均衡、选购渠道不畅、民众参保意愿不强

  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末试点以来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出现一些痛点、难点问题。

  “去年开了户,不过一直没存过钱,主要是觉得期限都比较长,担心用钱时取不出来。”广州市民黄丽萍直言,个人养老金较长的封闭期让她打起“退堂鼓”。

  因为封闭期长、收益不明确,像黄丽萍这样对个人养老金持观望态度的市民不在少数。在经历“开户热”后,个人养老金缴费正在面临“投资冷”的尴尬局面,实际缴费投资人数不如预期。从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数据看,截至2023年3月,有3038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中900多万人完成了资金储存,储存总额182亿元,人均储存水平2022元,距离1.2万元的抵扣上限还有较大空间。

  个人养老金投资难,还难在挑选。六百余款可投资的产品让不少投资者挑选时眼花缭乱。从行业端来看,虽然总的产品数量多,但部分银行提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数量仍十分有限,导致销售渠道不畅。

  “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效果呈‘两低三不’漏斗状,即建立账户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例低、已缴费人数占建立账户人数比例低;产品供应不均衡、选购渠道不畅、民众参保意愿不强。”近日,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指出,试点中已逐渐暴露出上述问题。

  一名接近监管的人士称,各家金融机构产品普及推广仍处于“单打独斗”的局面,一些群众对于“从自己口袋掏钱进行补充养老”的认识不足,同时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效果有限,此类问题限制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规范发展。

  C

  专家建议

  “三人行必有一老人”,人口老龄化不是“高峰”是“高原”

  据国家卫健委的测算,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203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4.2亿左右,占比将超过30%。这意味着,如何加强养老服务保障迫在眉睫。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表示,我国总人口已经开始减少,而且趋势不可逆转;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在未来30年中加速上升,将达到35%左右,“三人行必有一老人”。中国人口老龄化不是面临“高峰”,而是将面对“高原”,35%左右的老龄人口比例将一直持续到本世纪末。

  壮大养老第三支柱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对广东而言,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加深,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指出。

  《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预计,到2030年,全省老年人口占比将突破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要想积极有效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趋势,需要加快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的政策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意义重大,既有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也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保基本的基础上,补齐商业养老保险“短板”。

  探索建立公积金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机制对接

  如何破解个人养老金“投资冷”现状,激活养老第三支柱?在业内专家看来,除了持续优化供给外,仍需对投资者加强宣传,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规则,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提升居民投资意愿。

  任志宏指出,现阶段应不断扩大个人养老金覆盖面,增强制度的普惠特色。以广东为例,应抢抓政策机遇,例如基于广州、深圳两个先行地区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融政策落地实施的优势条件,力争将更多新市民群体纳入第三支柱养老保障范围。同时,支持广州、深圳率先探索建立公积金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机制对接,盘活存量资金,扩大资金来源。

  “在打通第二、三支柱养老金灵活转换机制方面,可以探索鼓励企业提高员工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与率,推动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协同发展。”任志宏说。

  建议引入财政补贴、企业减税

  曹德云给出了两方面的建议,一是可以通过简化参与方式来提升大众的参与度。尚在试点阶段的个人养老金存在政策热、市场冷;开户热、投资冷的情况,大众依然处于观望的阶段,距离深度的理解并接受或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还有很长的距离。可以借鉴国际上的默认机制和我国的企业年金经验,利用企业和员工的信任关系,在员工充分知情并授权的情况下,由企业代为开户缴费。此外,还可以通过企业税减免的方式,鼓励企业为员工缴存一部分个人养老金,通过员工的缴存,企业跟进配比的方式,撬动员工个人的缴费意愿,特别是针对最需要个人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虽然与各类平台并非传统的雇佣关系,但也可以通过平台来进行触达。

  董克用认为,可以扩大制度覆盖面,引入财政补贴模式。针对进城农民工,特别是平台就业者,建议采取个人缴纳、平台配套、政府补贴的模式以及多方投入模式。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还应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例如,财政、税务、金融管理部门可在税收优惠、产品准入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董希淼还说:“将个人养老金产品纳入税收递延账户后,整体税率还可以降低;对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群体,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如何享受税收优惠还应进一步研究;同时账户的投资上限还可以适当调整,并进一步简化纳税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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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举措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序推进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

  9月6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为落实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要求,有序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16条,主要内容包括对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过程中的工作要求、业务调整、产品管理、保单转移等进行明确,对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统筹做好客户信息确认、加强系统建设,以及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保险公司业务操作、公告通知、信息报送等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加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以下简称银保行业平台)等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  

  整合:黄亚岚

  采写:南都记者 程安 通讯员 粤仁宣

  综合:人民网、中新社、广东省人社局官网、南方+、大洋网、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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