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购入二手车半年无法过户 律师:可解除合同
社会新闻来源:南宁晚报 2019年08月27日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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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先生向钟先生支付车款凭据
这辆黑色小轿车无法过户,停放在汽修厂超过半年了。潘国武 摄
蓝先生以2.1万元的价格,通过钟先生购买一辆车祸中受损的二手车。维修好后,蓝先生想给车辆办理过户手续被告知,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车主老钟手里。然而,蓝先生来到安吉大道才发现,老钟的按摩店面已经转让了。8月25日老钟表示,蓝先生并没有直接跟他买车,卖车后他也没有收到车款。经沟通,老钟表示会尽快跟蓝先生协商处理好此事。
事由 缺少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法过户
在南宁市一家汽车修理厂里,停放着一辆黑色小轿车,汽修厂负责人蓝先生介绍,这辆小轿车已停放超过半年,因为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蓝先生介绍,今年1月上旬,钟先生的堂弟小钟借用老钟(车是老钟购买,但以他儿子钟某荣名义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车辆受损严重,老钟要求小钟折价赔偿车辆。
小钟赔偿后,让钟先生找人低价处理这辆车。1月12日,钟先生找上了好朋友蓝先生。蓝先生查看车辆后,同意以2.1万元成交,老钟就让蓝先生拿走机动车行驶证。
“老钟当时承诺,会配合办理车辆过户等手续。”蓝先生说。蓝先生把车修好后着手办理过户事宜时才知道,老钟曾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车贷。如今,因车贷没有还清,车贷公司拒绝返还机动车登记证书。
调查 还有6万余元车贷没有还清
此前,老钟在苏卢村附近经营一家按摩店,蓝先生找上门时被告知,按摩店转让了。蓝先生通过电话联系老钟协商拿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时,老钟说他们之间没有交易,并拒绝跟蓝先生见面。从那以后,蓝先生无法联系老钟。
采访中,蓝先生向记者出示了通过微信向钟先生转账2.1万元购车款的凭据,以及所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那么,钟先生收到这笔钱后,是否已经转交给老钟?
8月25日,钟先生在电话里表示,他只是帮堂弟卖车,车款他没有收取。钟先生得知蓝先生手中保存微信转账的凭据后表示,他收钱后已经如数转交给小钟了,至于小钟是否转交给老钟他并不清楚。
前几天,有几个人根据小轿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找到汽修厂。由此,蓝先生得知,老钟购车时无法支付全款,拿机动车登记证书做抵押办理了车贷。至今,老钟还有6万余元车贷没有还清。
进展 车主表示尽快处理好此事
8月25日,老钟在电话里说,蓝先生并没有向他买车;他的小车究竟被卖得多少钱,还有所谓的折价赔偿等他根本不知情。由于蓝先生没有小钟的电话,钟先生也不方便提供小钟的联系方式,记者无法核实。
对于老钟的说法,蓝先生认为“经不起推敲”。因为买车前,蓝先生跟随钟先生到老钟的按摩店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当时老钟表示,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时他会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另外,老钟提到,他之前给车子安装音响和电子狗等设备,蓝先生提出办理车辆过户等要求时,他曾经提出要将私装设备拆下来,蓝先生不同意这么做,双方因此闹疆。蓝先生对此回应,交易之前老钟并没有提出拆除电子狗等要求。经沟通,老钟表示尽快跟蓝先生协商处理好此事。
建议 如不履行过户义务可解除合同
“车辆交易前,应该查看验明车辆涉及权属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建保律师认为,从老钟将行驶证等交付钟先生处理的情况来看,这笔交易符合《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的情形。
这起案例中,老钟一方如确实收到了购车款,则应履行车辆交付及过户义务;如因车辆被抵押、查封等原因致使无法过户,蓝先生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支付购车款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黄朝赓